装配式建筑丨江苏发布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培育试点工作方案
2020-05-21 阅读量:3287

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培育试点工作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房产局),南京、无锡、苏州、南通市园林(市政)局,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现将《江苏省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培育试点工作方案(2020-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建筑工人是建筑业发展的重要生力军,2018年11月以来,住房城乡建设部先后同意河南、四川、江苏、浙江和广西等地开展培育新时期建筑产业工人队伍试点工作。5月15日,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布《江苏省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培育试点工作方案(2020-2022年)》(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试点工作,实施一批有利于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发展壮大的试点项目。鼓励在装配式建筑构件生产企业、古建筑企业、装饰装修企业、建筑安装企业、钢结构企业中选择试点;另外,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市政、园林施工企业以及在苏的央企也可参与。

具体目标上,到2022年底,全省试点企业形成有利于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培育和发展的劳动用工制度,稳定就业人员比例较大幅度提升。建筑产业工人教育培训和技能评价体系逐步完善,试点企业建筑工人职业素质普遍提升。建筑工人劳动环境有较大改善,职业认同感、安全感、获得感普遍提升。

在劳务用工制度改革方面,《方案》明确了5大任务,主要内容包括:

强化企业自有工人队伍培养。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特别是特种作业、建筑装饰、古建修缮等专业技术技能密集型企业应当以中高技能工人为主,培育一定数量自有、稳定的工人队伍。试点总承包企业成立的全资专业作业企业可以视为该总承包企业的自有工人队伍,分包其自有工程项目作业任务时,不受专业作业企业的专业限制要求。

大力发展专业作业企业。鼓励和引导有一定技术、管理能力的劳务班组或者建筑产业工人成立专业作业企业,推进企业员工化、专业化、公司化管理,促进专业作业企业成长为未来吸纳建筑工人的主要载体。鼓励专业作业企业与相关建筑施工承包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及时输送满足需要的技术工人。

引导劳务企业转型发展。支持有一定规模和管理能力的劳务企业通过引进人才、购置设备、收购、兼并、重组、改进管理模式等形式,向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转型。引导小微型劳务企业向专业作业企业转型发展,做专做精专项业务。

全面推行实名制管理。完善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强化劳动用工信息与市场准入、个人信用、职业道德、工作表现、施工质量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评优评先、欠薪处理、履约守信等相结合,实现实名制管理数据共建共享。

构建“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平台。支持市场第三方或有条件的企业创建以保障建筑人力资源为主要业务的建筑市场供需服务平台,及时发布工程项目岗位需求、人工成本、职业培训等信息,实现建筑工人有序高效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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